埋地式箱泵一體化消防給水泵站
作者:江蘇銘星供水設備有限公司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18-1-10 16:07:37 點擊次數:194241.1 產品簡介
“埋地式箱泵一體化消防給水泵站”是江蘇銘星供水設備有限公司研發的產品。該產品由裝配式復合SW水箱和智慧型消防泵組組合而成。
1.2 適用范圍
本說明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筑有增壓設施要求的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及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各類消防給水系統。
1.3 編制依據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2005年版)GB 50084-200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2005
《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219-1995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498-2009
《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 245:2008
1.4 設備選型
1.4.1 水泵機組
根據工程項目中對消防給水系統的設計流量和所需消防供水壓力的要求確定消防水泵的型號。水泵為一用一備,零流量時的壓力不應超過系統設計壓力的140%;當系統流量為水泵額定流量的150%時,壓力不應低于額定壓力的65%。
1.4.2 消防水箱
根據工程項目中各單個消防給水系統的消防設計流量和火災持續時間計算出各單個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滅火用水量。當工程項目由多個消防給水系統組成時,其一次火災總的滅火用水量是各單個系統滅火用水量之和。由此確定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而消防水箱的尺寸則可依據水箱容積,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而定。
1.4.3 水泵布置
水泵機組布置與墻和相鄰機組間的間距符合下表規定:
1.4.4 泵房
泵房主要通道寬度不宜小于1.2m,電氣控制柜前通道寬度不宜小于1.5m;對于地埋泵站,泵房頂部設置2m×2m檢修口,至少應高出地面300mm,檢修口頂部加滑軌式頂蓋,方便啟閉;泵房內應設置便于進出的鋼制樓梯;泵房頂部設置通風帽,高度至少應高出地面1.5m。
1.5 泵站型號說明
(見圖片)
示例:XBZ-400-0.6/20-0.7/40-M-Ⅱ,埋地式箱泵一體化消防給水泵站,雙系統,有效容積400m3。第一系統揚程60m,流量20L/s;第二系統揚程70m,流量40L/s。
1.6 技術要求
1.6.1 水箱
1)水箱可選用熱鍍鋅SW大模塊、不銹鋼SW大模塊或熱鍍鋅鋼板與不銹鋼板復合而成的SW大模塊制造。水箱模塊規格有1m×2m,1m×3m等幾種規格,組配水箱所需的螺栓應采用成套熱鍍鋅螺栓或不銹鋼螺栓。水箱模塊間夾襯橡膠密封墊片。
2)水箱設計制造應符合國家建筑標準設計樣冊12S101《矩形給水箱》的要求和規定。
3)當水箱容積大于500m3時,宜設置分隔,每個分隔能獨立使用;當水箱大于1000m3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箱。
4)當水箱設置分隔和獨立水箱時,不同分隔和獨立水箱空間的連通管上應設置閥門,以設備出現故障時方便檢修。
1.6.2 管道布置
1)水泵機組內部管道采用熱鍍鋅鋼制管道組成,水泵吸水管進口應設在水箱內的吸水槽內。
2)每個系統泵組除用控制柜控制啟停外,均應設手動巡檢、自動低頻巡檢和流量檢測管道、試水管道。
1.6.3 事故排水
1)泵房內應設置事故排水設施,采用2臺潛污泵(主泵WQ100-15-7.5,輔泵WQ20-15-1.5)進行事故排水的排放,達到緊急水位時兩臺泵可同時工作。事故排水潛污泵設置在集水井(坑)內,其尺寸不宜小于1m×1m×1m(長×寬×深)。
2)事故排水管采用熱鍍鋅鋼管。
1.6.4 通風、除濕
1)泵房頂部設置無動力通風帽,換氣次數不應低于相關規范的要求。
2)對于地下安裝的泵組所在的泵室,應設置工業除濕設備,除濕設備型號應滿足泵室內除濕效果。同時,泵室內墻壁上的凝結水可通過設置在墻根部的導流槽自流進入集水井(坑)內。
1.6.5 設備基礎
1)設備基礎應在原狀土上施工,當為非原狀土時,應對土層進行夯實處理,必要時應做三七灰土并夯實后,再進行設備基礎的澆注施工。
2)設備基礎的尺寸、混凝土標號及配筋應經結構專業設計人員設計計算后確定。
1.6.6 防腐
當智慧型裝配式箱泵一體化消防給水泵站埋地設置時,泵站外側要涂刷環氧煤瀝青進行防腐。
1.7 調試
泵站應由廠方指導安裝;設備調試時,由廠方指導調試,調試合格后,交付使用。
1.8 運行維護
泵站運行無需專人值班,但需定期進行巡視和檢查維護。